在中国要将货物发送至亚马逊FBA入仓时,收件方公司为AMAZON(亚马逊)或美国FBA(Fulfillment by Amazon:亚马逊提供的代发货业务)。因为AMAZON(亚马逊)是一间网络电子商务公司,并非真正的最终收件者,它不会协助处理货物清关及支付税金等事务,所以亚马逊入仓业务除了需要收件人为亚马逊以外,还需要一个清关代理或当地收件公司或个人,否则亚马逊的货物可能会被退回,产生高额费用。
今天,“第二届全球零售电商中国峰会2016”在上海举行,期间发布了关于中国电子跨境商务报告。据悉,2016上半年电子商务逆势爆发式增长,成为驱动贸易发展的新动力。
核心提示: 据悉,近日来亚马逊连续调整评论政策,继提高买家留评的消费额度后,亚马逊现在又推出新政策,限制消费者一周内可提交的产品评论数量。